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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说法民事案例 → 商品房“一房两卖” 房开商败诉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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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一房两卖” 房开商败诉受罚
来源: 西部法眼 作者:汪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3-06 19:59:23 阅读次数: 166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如果房开商胆敢将商品房“一女嫁二夫”,同套住房发售给两个购买者,等待房开商的将是“退一赔一”的严厉处罚。

日前,松桃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一房两卖”购房纠纷案,房开商败诉,被判“退一赔一”。

2010年2月8日,购房者冉某与房开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冉某依照合同约定分四次支付购房款68万元。合同到期后,冉某多次催交房,房开商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拒不履行交房义务。同年12月,冉某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屋又被房开商出售给第三人,并进行备案登记。冉某与房开商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将房开商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某房开商属于一房两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某房开商返还冉某已付购房款68万元及利息,并赔偿冉某68万元(www.zy148.com),双方均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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