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遵义律师 设为首页
  天道酬勤。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联系热线:13017404168   
  >> 分 类 导 航
【刑事辩护】
┝ 刑事规章
┝ 罪名详解
【公司法务】
┝ 公司法规
┝ 合同规章
【婚姻家庭】
┝ 婚姻法规
┝ 继承规章
【合同范本】
┝ 司法文书
┝ 合同范本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房屋拆迁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 社会保险
【知识产权】
┝ 著作权法
┝ 专利权法
┝ 商标权法
【司法鉴定】
┝ 过错鉴定
┝ 亲子鉴定
┝ 建筑鉴定
┝ 伤残鉴定
【农村承包】
┝ 土地法规
┝ 林权法规
┝ 争议解决
【综合知识】
┝ 综合知识
【以案说法】
┝ 民事案例
┝ 行政案例
┝ 刑事案例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新修正)
 最高检、最高法关于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3版)
 重庆市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及人员名册
 婚姻法最新解释发布:婚前贷款买房产权归个人
 各省(区 市)信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最新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版)
 遵义市2010年年度考核合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订版)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综合知识综合知识 → 聘请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常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聘请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常识
来源: 西部法眼 作者:汪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17 11:18:23 阅读次数: 164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千万当心拍胸脯作保证的“三包”律师。要知道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如有需要可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注意别上“关系”律师的当,因为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大都为人正派,不会因为有关系或小小油水就饭碗不要,法官是不会跟你冒风险的。纸终究包不住火,何况一桩事情不是一个人员一次定终生的。

    2当事人遇到法律方面的疑难应及时请律师。一方面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收集和固定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另一方面,律师可帮助当事人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些当事人开始存有侥幸心理,不愿请律师,待到事态不可挽回时,再来请律师,此时往往由于证据难以取得或已遭到破坏,或者已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已经进入某一特定诉讼程序,律师已无能为力。  
  
3、聘请律师,应当前往律师事务所洽谈并办理相关手续。注意查看该所是否悬挂由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一般不要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与自称律师的人洽谈委托事项。
  4、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人员。哪怕有律师资格证书,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企业法律顾问证书,有法律工作者从业证书等都不叫律师。凡没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都不是中国律师;另外律师执业证每年都须年检注册,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受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年检注册的, 也不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5、
可以通过查看律师执业证、浏览律师网站或致电当地司法局了解其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
  6、观看其名片,名片上有没有执业证号。律师行业规则规定:律师名片除应印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内容外,还必须印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号码,并且名片上不得带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如名片有禁止的内容,请你当心,以免上当,至少说明该律师连律师基本的管理知识都不懂。
  7、律师收费有国家标准。如果你请的律师收费低于收费标准的话,可能有诈,请小心辨认,因为低于收费标准涉嫌到不正当竞争,有执业证的律师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
  8、请不要与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工作人员谈委托事务。比如说律师助理、行政主管、业务经理、办公文员等人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接办案件,不能出庭或者代替执业律师出庭,因上述人员没有律师执业证,流动性大,不懂法律,拿钱走人,往往以泄漏秘密或隐私为要挟,迫使你必须委托人办理或向案件的相对方告密。
  9、律师独立于委托人。他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你,他生存的压力及工作性质决定着您委托的事务不是他的唯一,不要指望律师是你的保姆。
  10、打官司须请律师,不用去找公、检、法的人员。律师实务是一项实操性相当强的工作,专业功底很重要,但对社会了解的广度、深度以及人际沟通能力也重要,并且法学教育、研究与实务又有很大的差别,相信你理解到庙里借梳子的道理。
  11、律师专业知识重要、办案经验重要,但律师的诚信、吃苦、审慎更重要要知道每一案件都错综复杂,世上没有完全一样的案件,经验及成就只能说明过去,记得本人去年与广东一知名大律师对抗法庭,大律师对我当事人称“罪犯”,(其不知97年新刑法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闹笑话。

    在我国目前法制市场,每天都产生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因此,年青律师的好学而大占优势。另130、135、138、139开头的实名手机号码说明在当在有一定的年数,凡是神州行、如意通、动感地带等不需身份证开户的手机号码信誉相对较低,请小心辨认。
  12、当事人可要求承办律师及时告诉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对于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律师不按协议办事的,可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对发现黑律师的,可向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及公安机关报案。(编辑:汪伦律师)

—本文由遵义律师网(www.zy148.com)工作人员精心收集或撰写。若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作者, 本网站在此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

上一篇:汪伦律师关于强制侮辱妇女罪的辩护词
下一篇:关于刘某等人犯盗窃罪一案的辨护词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管理 | 业务范围 
 
Copyright© 2009-2039 汪伦律师-遵义律师-遵义十佳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箱: wanglun4168@163.com 业务QQ:669404168
备案/许可证:黔ICP备09002361号 遵义市公安局备案:52030202001222号
13508516111(手机号、微信号) 0851-28267111(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湛江路城市之星山一律师楼 本网总监:汪伦律师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转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