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律师又不是销售不需要营销,其实不然,律师销售的正是自己的服务,法律服务不像商品那样便于划分优劣和等级,因此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这种宣传,不是花钱做广告那么简单(当然做广告也是一种快速产生直接效果的方式),更是一种知识、文化、智慧、经验的积累和沉淀。
在变幻莫测的网络社会、信息社会,任何一名成功的律师,首先是一名成功的营销专家,没有营销,就没有一切;不会营销,就不会成功。
中国律师MBA在此着重阐述八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营销模式。
(一)网络营销。网络营销是一种投资少、传播速度快的营销模式。网络营销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建立网站,并予以推广;二是开设博客,撰写文章,记录自己的办案感悟和法学理念;三是在第三方的法制网站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以咨询带动案源也是一种很好的营销方式。
(二)图书营销。律师在办案的同时将自己的法律思想和执业感悟写出来,出版成书或汇编成册,不失是一种好的营销模式。会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一个有思想、有深度的律师,对你刮目相看。
(三)讲课营销。律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渠道,通过讲课来营销自己,比如到大学给学生讲课,到律师所给律师讲课,到律协给律师培训,到企业给员工培训等,既给了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又让更多的人记住了你的名字;而且,通过讲课,可以修正自己的不足,结交更多的朋友,一举多得。
(四)论坛营销。最近几年,组织论坛、参加论坛很时髦,争取机会在论坛上做主题演讲,通过媒体的炒作,效果会很明显。高层论坛大腕云集、卧虎藏龙,即使自己只是个参与者,但是可以和大腕零距离接触,聆听大腕的声音,学习大腕的成功之道,和大腕合影留念,是迅速成长的捷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小型的公益论坛,邀请志同道合的同行或有此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参加聆听,进行法律讲座,也是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五)大师营销。通过参加研究生培训、MBA培训和拜访大师来汲取营养、充实自己。现在是知识社会、人脉社会,下棋还要找高手,作为律师更要深谙此道,时刻保持谦虚好学低姿态,多跟进成功人士。创造条件拜访大师,向大师请教问题,赢得大师的信赖,给自己指点迷津、解决难题。
(六)政治营销。律师不仅要会办案、会做人,还要有政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政治营销有多种途径,一是主动参加、竞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二是加入共产党。在中共十七大上,作为新型社会组织代表的律师首次参加党代会,为律师参政议政提供了良好的开端;三是创造条件,加入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党的优势提交议案、发表意见,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参政水准;四是进入各级律协的各专业委员会,成为大牌律师,实现人生价值;五是加入各地的法学会、青联或工商联等组织,律师要想提高自己的地位,就必须和有地位的人在一起,才会有更大的发展,更多的作为;六是应当积极向各级国家党政机关和立法机关提供律师建议,关注国计民生,提高知名度。
(七)公益营销。律师作为法律专家,作为职业法律人,完全有能力、有义务提起公益诉讼,既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又提高了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公益营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律师有针对性的提起公益诉讼,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来吸引公众的眼球,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二是针对在地方或全国具备很高新闻价值和媒体关注度的官司,在当事人家属尚不知情或尚未聘请律师之前,主动与当事人家属取得联系,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既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又能得到当事人的感激,真可谓一举两得。身为律师,应当有正义感、有责任心,路见不平、挺身而出,多打、打好公益诉讼,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八)媒体营销。媒体是第四政府,被誉为无冕之王,作为律师,如果不会和媒体打交道,仅凭自己的能力则很难成为大牌律师。律师要善于与媒体打交道,利用媒体的宣传平台来营销自己,媒体营销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担任媒体的法律顾问,如担任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络的法律顾问,借助媒体的优势成就自己;二是主动接受媒体的采访,针对某一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通过媒体的传播给自己造势;三是针对最新立法动态和法制案件进行点评,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的思想;四是积极向媒体投稿,发表自己的文章,增加自己的人气。
汪国真说过,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二十一世纪,是营销的世纪,敢于营销、善于营销、精于营销的律师才会成为大牌律师。律师营销之路您并不孤独,中国律师商学院愿与您一起共享成长,伴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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