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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规定三到5名业主即可以申请房屋维修资金
发表日期: 2015-07-03 15:02:48 阅读次数: 1902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维修资金是住房的“养老钱”,关系每家每户。许多居民都知道,住宅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动用维修资金,不过申请维修资金有哪些程序,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下发《关于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的基础上,再次简化了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维修资金你了解多少?商品房合同备案就需缴纳

我市住宅类型绝大多数属于群体式建筑,且多以住宅小区方式进行综合开发建设,住宅单体存在共用部位,单幢楼或小区内有共用设施设备。这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直接关系到相邻住宅、整幢楼、整个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安全,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

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维修资金制度的建立和合理使用显得尤为重要。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叶栋仙介绍,市民只要在购买自住房交付首期款,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就要缴纳首期维修资金。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宅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去年开通“绿色通道”四项程序已简化

“在实际工作中,若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维修方案要想取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不容易,特别是那些住户较多的小区,业主作息时间不固定,房屋出租等情况,物业公司要一家一家上门征集签名。而且往往还得先解释一番以取得对方的支持。”叶栋仙说,在现实中,很多本应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项目,根本无法满足申请条件,只能放弃。

比如,较为普遍的楼顶渗水现象,在签字时除了顶楼业主迫切希望整修屋面外,其他楼层住户由于并未直接受到影响,大多不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电梯维修也是一样,楼层较低的住户由于平时不太使用电梯,也不愿意把维修资金用于维修电梯。在一部分业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支持的情况下,使得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很难通过。

2014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心城区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了简化。如:住宅小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期由原来的不少于10个工作日减少为5个工作日,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将资金拨付到位;住宅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或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直接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示即可;对于涉及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楼梯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专用排水设施堵塞、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电梯出现紧急故障的,可以简化申请手续,不用再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向辖区住建局申请应急使用维修资金,并在小区进行公示;中心城区使用维修资金,由区住建局按程序审批并在住宅小区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即可报市住建局进行资金拨付。

今年再次简化程序申请人减至3到5名

去年以来,继维修资金审批程序简化后,前来申请维修资金的小区多了,受益面也更大了。记者得知,在小区上报的维修项目中,屋面漏水、墙面渗水、电梯和水泵、消防出现故障的最多。

今年6月底,全市危险房屋和违法建筑排查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晓光要求,对违法建设的打击要有坚决的态度,对老旧房屋要进家入户进行排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为此,在《关于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的基础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简化了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针对紧急情况造成的房屋严重损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申请动用维修资金解决的,只需3至5名维修范围内的业主共同申请,由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社区居委会证明)向所在地住建局提出使用申请,并由所在地住建局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缩短至3天。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住建局审批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资金即可。与此同时,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不超过5万元的,可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或施工单位垫资先行施工,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再申请结算。

“当然,我们的维修资金只会拨付到业主委员会账户或社区账户上,个人账户是不予拨付的,这就是为了杜绝漏洞,防止挪用、侵吞维修资金。”叶栋仙说。

那么维修资金每个小区究竟有多少?使用完后又怎么续筹呢?叶栋仙告诉记者,维修资金分别按多层(1-6层,含6层)56元/㎡、小高层(7-12层,含12层)72元/㎡、高层(12层以上)84元/㎡收取,当小区维修资金只剩30%时,业主委员会可商议筹续问题,参照首期交付的维修资金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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