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能倒流到2007年6月20日,王成一定会一遍遍地警告自己:不要莽撞,不要冲动,更不要逞口舌之快。那天,他跟邻居老刘因琐事争吵,有糖尿病史的老刘情绪一激动竟然血压骤升脑干出血,最终不治身亡。老刘的子女认为父亲是被王成“气”死的,因而将他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5万余元。
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成的行为与老刘脑干出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判决王成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老邻居因琐事吵架
王成与老刘住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是老邻居。2007年6月20日上午7点多,王成急着要出门,不料一辆车停在路口,正好挡住他的车,让他出不去。气急之下,他用脚狠狠地将那辆挡路的车踹了几下。谁知那辆车上安了报警器,被他一踹,当即警铃大作。老刘家住在二楼,窗口正对着路口,尖锐的警铃声一响,一家人都被吵醒了。老刘的女儿刘芳气呼呼地冲下楼,指责王成没有公德心,王成正在气头上,嘴巴不饶人,两人大吵起来。老刘听女儿跟别人在楼下吵架,赶紧下楼,准备把他们拉开,谁知没说几句,他也卷进争吵,被王成指着鼻子大骂一通。老刘脸都被气白了,被家人拉回家后,他感觉心里发慌发堵,很不舒服。
发病大半年后身亡
老刘是个60多岁的老人,身体不太好,有长期糖尿病及高血压病史。平时稍受刺激,血压就会升高,那天跟王成吵完架后,他脸色都变了,家人意识到不好,赶紧将他送往医院检查。到医院后确诊为脑干出血和2型糖尿病,住院治疗。住院84天后,老刘还是没有起色,医生认定他康复希望渺茫,建议回家保守治疗。回家后,老刘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在床上躺了半年,用药无数,还是没能救活。从住院那天开始,直到2008年3月老刘去世之日为止,刘家总共花费了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计5万余元。老刘去世后,又花费丧葬费1.3万元。家里的钱花光了,却没能挽留住老刘的生命,这家人伤心欲绝。
状告吵架者索赔25万
老刘走后,他的老伴经常抹着眼泪喃喃自语:“老头子,你那天早上不下楼多好啊!不下楼就不会出这种事了。”她几乎不敢相信,好好的一个人,竟然因为吵架就发病身亡,她恨透了跟老伴吵架的王成。而子女们也认定,父亲是被王成“气”死的。为了讨个说法,他们将王成告上法院,要求他对老刘的死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合计25万余元。
吵架后发生的一切,让王成目瞪口呆。平心而论,他虽是个口快之人,但怎么也没料到,吵架的后果会这么严重。他不敢也不愿意相信,老刘的死与他有关。
在法庭上,王成描述了当时的情景:“我跟老刘没有任何过节,那天我跟他女儿发生争执,他从楼上下来搅和进来,我们吵了几句他就回家了,离开时没什么异常。”他辩解,吵架不可能“气”死人,吵架只能让人情绪激动,却不能让人得病;老刘若是仅仅情绪激动,绝不会有事,他之所以会死亡,是因为他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
死者是不是“气死”的
这起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王成的行为与老刘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于这一点,双方各执一词。刘家人针对老刘死亡的原因,提供了由医院出具的病情及死亡原因简介,以及由金陵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医院出具的简介证明老刘死于脑干出血致心、肝、肾等多脏器衰竭。司法鉴定意见书未明确老刘的死亡原因,但指出,据相关资料分析,老刘具有糖尿病史,在情绪激动时,可以导致血压骤升,可能导致脑干出血。据此,该意见书认为老刘的死亡与脑干出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而脑干出血又与吵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对于这些证据,被告王成均表示不予认同。应其请求,法院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老刘的死因进行鉴定,但该所认为,老刘去世后未进行尸体解剖,无法确定死因,故不予鉴定。
法院认为,金陵司法鉴定所具有鉴定资质,该所依据老刘的出入院记录、CT片等资料作出鉴定意见,鉴定结果的作出依据客观,程序合法。此外,从常识来看,正常人不太可能因吵架死亡,老刘去世最终是由其疾病引起的。据此法院认可“老刘的死亡与脑干出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而脑干出血又与吵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鉴定结论。也就是说,认定老刘的死亡与吵架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判决:吵架者担两成责任
老刘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疾病,次要原因是与王成发生争吵。法院最终酌情判决,王成对老刘的死亡承担20%的赔偿责任。在逐项审核刘家提出的赔偿金额后,最终判决王成赔偿刘家经济损失6.4万元,精神抚慰金1.5万元,合计7.9万元。(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江妍 陈珊珊
【编后】
对于刘家人和王成来说,无论是怎样的判决结果,都没法抚平他们内心的伤痛。老刘的死亡是一出悲剧,刘、王两家人都是受害者。刘家尝到了切肤之痛,王成则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惩罚。吵架“气”死人,听起来是多么荒诞不经的笑话,但真的发生时却让人扼腕痛惜。这个小概率事件同时提醒脾气大的人们,遇事要冷静,凡事多谦让,少一点争吵和纠纷,多一点体谅与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