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第三看守所
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和平大道播州区火化场附近(关押遵义市播州区合以汇川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男性)
联系电话:0851-27229555或者27220671
邮政编码:563000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3508516111
一、律师会见: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提交如下手续材料:
1、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会见证明、专用介绍信、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咨询律师:13017404168(汪律师)
三、送钱送物:1、汇款方式:家属可以通过邮局汇款、银行卡汇款或线上汇款等方式向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寄钱。汇款时需要知道看守所的地址以及在押人员所在的监区。
2、汇款限额:看守所会对汇款金额设定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可能会被没收或退回。因此,家属在汇款时需要注意金额限制2。
3、汇款渠道:应通过看守所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邮局进行汇款,避免通过非官方渠道汇款,以防涉及违规行为2。
4、汇款凭证:汇款完成后,务必妥善保管好汇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邮局汇款回执等,以便日后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提供证据2。
5、财物保管: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在押人员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在押人员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四、家属会见:犯罪嫌疑人尚未经判决的,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属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A、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能直接会见嫌疑人,但可以通过律师进行辩护并会见犯罪嫌疑人(www.zysyls.com)。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B、羁押期间:根据公安部《看守所执法细则》等规定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罪犯,可以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已过一审上诉、抗诉期;本人及同案人员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
五、相关知识:
1、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A、《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B、《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