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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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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0-11-26 12:20:03 阅读次数: 181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同(劳务派遣)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乙方(劳 者): 


一、本合同文本供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四、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字或盖章;被派遣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不得代为保管。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           ,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         。派遣期限为        ,从        日起至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        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 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                 。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
    4.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      元。
    第十条 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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