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共有协议
协议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x x x(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人:x x x(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均为不动产(动产)共有人,经当事人协议,订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于 年 月 日以甲方名义购买位于 市 处的土地一宗,面积 公顷,所购土地证编号为 号,目前还没有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第二条 前条不动产(动产)的各项应纳税捐及改良费用,由三方共同承担。 第三条 关于共同共有物的修缮及其他保存行为所需费用由三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共有物的管理费及其他负担,由合伙人共同支付。 第五条 共有不动产(动产)的处分、改良或设定担保等行为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方能为之。 第六条 共有人退伙时,对本件不动产(动产)的共有权,经由其他合伙人退还其出资及收益分配后,即移转于其合伙人他人共有。 第七条 经有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新加入的合伙人对于本件共有不动产(动产)当然取得共同共有人资格(www.zy148.com)。 第八条 本协议对于共有人的继受人或继承人,均属有效。 第九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并且律师见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 方: 甲 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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