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接受×××(身份证号:××××)的委托,指定汪伦、×××律师就其《遗嘱》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 委托人×××的遗嘱内容如下:×××× 兹证: 1、×××(身份证号:××××)自愿于××××年××月××日在××市××路×号×室订立《遗嘱》一份, 2、以上遗嘱内容是×××在头脑清晰、意志清醒,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情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 3、×××在该《遗嘱》上的签字是其本人亲自所签,手印是本人亲自所按。 4、该《遗嘱》真实、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现场第三方证明人×××在该《遗嘱》上的签字是真实的。
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汪伦
××× ××××年××月××日 附件: 1、《遗嘱》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遗 嘱
立遗嘱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现住××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为答谢××××多年的照顾以及了结我的心愿,现我订立遗嘱如下: 1、将我位于××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继承。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3、我指××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4、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 5、本遗嘱一式六份,由遗嘱执行人保管,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立遗嘱人:××× 代书人:××× 证明人:××× 时 间:××××年××月××日
《非诉讼事务委托协议》(×××遗嘱律师见证用) ×××(以下简称甲方)因立遗嘱事宜,委托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汪伦律师、×××律师见证,经双方协商,订立了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汪伦律师、×××律师作为甲方的见证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遗嘱见证。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xxxxx元。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贵州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 乙方: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 ×× 岁, ×族,农民,住×××。 委托人因遗嘱的事由,特委托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律师为我的遗嘱的见证人。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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