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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的量刑幅度及标准
来源: 遵义律师网 作者:汪伦律师 发表日期: 2011-01-11 14:10:46 阅读次数: 200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http://www.zy148.com)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它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

    猥亵儿童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零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本文由遵义律师网(www.zy148.com)工作人员精心收集或撰写。若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作者, 本网站在此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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