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行政案件)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行政诉讼一案,委托山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汪伦律师为甲方与 行政纠纷一案(一审、二审、执行) 阶段的委托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元(大写: ),该费用应在签约之日交纳。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 方: 乙方:(盖 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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