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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过错鉴定骨龄鉴定拆穿“未成年”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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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鉴定拆穿“未成年”谎言
来源: 遵义律师维权网 作者:汪伦律师 发表日期: 2009-11-29 12:06:54 阅读次数: 178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骨龄鉴定拆穿“未成年”谎言 

 

    据广州日报报道 被告人作案时究竟是否年满18周岁?这关系到量刑的轻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宗抢劫刑事案件中,已经成年的被告人竟然谎报年龄以图获得轻判,法院委托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骨龄鉴定,戳穿被告人的谎言,并依法作出恰当判决。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每年受理的骨龄鉴定案例有二三十宗之多。 

    持刀抢劫犯谎报未成年 

    去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许,汕头林女士前往银行提取人民币4.7万元,将全部现金装进一只黑色塑料袋。当她提着塑料袋走到丈夫蔡先生所驾汽车旁边时,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至。一名男青年从她身后冲上来抢夺她手中的钱。林女士奋力与男子争抢,并大声呼救。在车里的蔡先生见状急忙跳下车,协助妻子将歹徒抓获并立即报警。公安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从犯罪嫌疑人身上缴获准备用于作案的小刀1把。 

    经查明,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马某与同案人“程涛”(身份不明,在逃)事先串谋作案,由马某负责动手实施抢夺。 

    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被控犯抢劫罪的马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没有异议,但其实际年龄却出现了三种说法。疑犯称他实际是1988年2月4日出生(未成年),他的父母则说他的出生日期是1989年2月4日,而湖北省襄樊市公安局程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却证实马某的出生日期是1985年10月4日(已成年)。 

    其指定辩护人因而提出,被告人马某属犯罪未遂;本案对于其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已满18周岁未能确切查清;其属于初犯且有悔罪表现,故建议法庭依法给予减轻处罚。 

    马某究竟生于何时?为了做到准确量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马某进行法医骨龄鉴定,经鉴定,马某目前年龄约19周岁。这与公安机关的户籍资料证明相吻合,足以证实被告人马某作案时已年满18周岁。今年9月26日,法院以犯抢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骨龄鉴定助法官适当量刑 

    据介绍,骨骼测定年龄是指儿童、青少年骨骼发育水平同骨发育标准比较而求得的发育年龄。通常测定的部位包括手腕部、肘关节、髋关节、膝关节和足。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于晓军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年龄对于案件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当这些人的年龄缺乏合法证明文件或年龄证明文件受到怀疑时,须进行年龄鉴定,为法官适当量刑提供科学依据。 

    前不久,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受理了一例骨龄鉴定,被鉴定人是一名先天聋哑女性。据介绍,该女子在汕头市区某大型商场盗窃顾客提包,结果被当场抓获。警方在对其审讯过程中,该名聋哑女子却记不清她的真实年龄。经汕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女子的生理年龄符合18周岁以上,且存在双耳对称性重度听力下降。有关部门最终依靠科学手段作出适当量刑。 (记者王冲寒 通讯员王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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