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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纪实公益纪实 → 西部法眼网爱心会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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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眼网爱心会员管理办法
来源: 遵义律师网 作者:汪 伦 发表日期: 2013-03-15 18:18:49 阅读次数: 256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西部法眼爱心会员管理办法》

 

西部法眼(现名为西部法眼)由70后律师、民间职业公益人汪伦发起,20121212日上线,志愿者数名。为了更好的规范团队,遵纪守法,特拟《西部法眼爱心会员管理办法》。

总则

《西部法眼会员管理办法》只针对向西部法眼申请的会员进行管理和颁布,在成为西部法眼会员后,必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履行会员职责和义务,团结互助,共同为西部法眼公益事业而奋斗。

第一章:会员申请

年龄16岁以上,性别不限,国籍不限,有奉献精神的都可以申请成为西部法眼会员。申请条件如下:

1,在西部法眼注册成为网站会员;

2,加入会员QQ群(669404168);

3,填写会员申请表;

4,交纳会费;

5,在QQ群规范自己的群名片,编号加姓名,如:20130101+王五;

6,向会员管理负责递交电子照片,办理会员证件和作网站公示;

第二章:会员职责与义务

会员有维护西部法眼和创办人尊严的义务,不得发表任何攻击西部法眼的言论,保持团结性、纯洁性、积极性,争优当先,无私奉献,起到带头作用。维护国家和民族团结,一切遵守法律规定。相关职责如下:

1,各分支会员每年必须参加当地活动3次以上;

2,外省及外国会员每年必须参加线上或是线下活动3次以上;

3,一个月必须登陆西部法眼2次以上,地区负责人及网络管理员(包含主编、副主编、编辑、记者、网络志愿者)必须每星期登陆西部法眼,发表公益信息及原创内容,对网站非法信息进行删除。管理员按照分配的任务进行完成,并在站务管理处进行月工作汇报。

4,在个人QQ、博客、微博信息里注明自己的身份和网址,如:西部法眼会员张三,网址:http://www.zy148.com/

5,有义务推广网站和相关活动,发展会员。

第三章:会费

会费收取主要按照西部法眼网基础建设、活动组织、办公费用等来计算,申请成为西部法眼网将视为同意交纳会员会费,会费一年一交,按照申请日期计算。由于西部法眼网没有造血功能,会费不作上限,每年每人50元起(不封顶)。

第四章:编号

会员有自己的编号,在网站、QQ群、会员证上统一使用,按照加入的年份进行排列,如:20110012012001

第五章:时限

申请成为西部法眼网会员将视为永久性会员,除公开除名外,会员可自己申请退出,申请必须得有申请书,发布在会员专区里,并退出QQ群,销毁其会员证,编号作废。

第六章:违反规定处理

成立小团伙、攻击他人、多次不服从管理、不参加活动且在别外多次参加活动、打着会员名誉四处募集资金、破坏团队的一切行为,将视为违反规定。处理如下:

1,公开批评:公开其个人资料、在QQ群、网站、微博进行批评。

2,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将上报到公安机关。

3,对西部法眼网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予起诉。

4,开除。

第七章:执行

自成为会员起,本管理办法开始执行。

 

西部法眼网

20121212颁布

 

 

—本文由遵义律师网(www.zy148.com)工作人员精心收集或撰写。若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或作者, 本网站在此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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