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解决一切
那天咨询活动一结束,我就想:法律到底离老百姓有多远?是什么造成了法律与老百姓的疏离?难道仅仅是不懂法这么简单吗?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可是,劳动者与企业相比,无论是在对法律、政策、信息、经济资源等方面,都处于绝对的弱势。员工与企业很少能有平等协商的机会。
是的,法律有自身的局限和无奈的地方,法律不可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
但法律值得我们去追求的,不就是正义吗?毕竟公平、公正是最重要的,也是我们最愿意获得的,虽然要付出代价。脱离现实生活的法律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法律才能获得民心,才能得到人们的敬畏,也才能值得人们信仰,也值得人们去为了法律而奋斗。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
提高诉讼风险意识
作为一名律师,我深深感觉到很多人缺乏一种诉讼风险意识。
我之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很多前来咨询的市民往往是在一个自认为应该胜诉的官司里却败诉了,于是就拿了一纸判决前来向我们喊冤,希望我们能够代为申诉,或者能够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而这些败诉的案子,在我看来,除了极个别的判决存在问题之外,其它绝大部分都是因为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因举证不能而导致的败诉。这种判决,按咨询者陈述的事实上可以说是判“错”了,但按照诉讼规则或者按法律规定来说,却是一份正确的判决。对于这种情况,律师只能是爱莫能助了。因此,我在此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要养成出具、收集和保留字据材料的习惯。在应该签合同、打收条的情况下,不能碍于情面或怕麻烦而不做。否则,等到纠纷出现的时候,即使花再多钱,请再好的律师恐怕也挽回不了损失! |